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网站公告> 正文

省联社党委关于命名“五好”基层党组织的决定

2010-06-22阅读次数:

  根据《关于做好省国资委系统2010年“五好”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及评选表彰“五好”基层党组织、“六先”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》(黔国资党通〔2010〕21号)规定,省联社党委认真组织开展了申报评选省国资委系统“五好”基层党组织活动,经省联社党委研究,中共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员会被命名为省联社“五好”基层党组织。